近期,云南各类野生菌陆续上市,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7月5日,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食安办”)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市民食用野生菌要务必注意安全。
市政府食安办提醒
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
温馨提示
若一旦误食了毒菌后
应及早送医院及时治疗
否则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常规轻度中毒处理方法
治疗误食毒菌中毒时应首先帮助病人排除体内毒物,防止毒素继续吸收而加重病情。催吐可使用物理催吐或药物催吐,让病人服用大量温盐水,用手指刺激咽部,促使呕吐;或者用硫酸铜,吐根糖浆,注射盐酸阿朴吗啡等催吐。不可以呕吐的,洗胃越早越好,一般在摄入毒物4—6小时内洗胃效果最好。
同时,为清除肠道停留的毒物,可用10%硫酸镁口服,进行导泻,但有中枢神经系统、呼吸、心脏抑制的中毒患者或肾功能不良者以硫酸钠导泻。还可以使用甘露醇或山露醇作为导泻剂,特别是灌入活性碳后,更能增加未吸收毒物的排出效果。早期可采用大量输液,以使毒素从尿中大量排出。这些是常规轻度中毒处理方法,严重者要根据毒素针对性地进行及时救治。
切勿尝试听来的所谓的
“民间偏方”“民间经验”去分辨毒菌
因为很多方法都是讹传
没有科学依据
所以
要避免误食毒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最重要的就是
不采摘、购买、烹饪
不熟悉的野生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