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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1-202108-31554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信息港 发布日期: 2021-08-27 17:23
名 称: 注意!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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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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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部分周边国家疫情出现反弹,与我省接壤的边境国家疫情输入风险持续攀升,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呈现出传播速度较快、毒株传播力强等特点。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在我省的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云南省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健康提示:


一、 做好个人防护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继续按照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需牢记防疫“三件套”、做好防护“五还要”。防疫“三件套”: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二、 持续关注疫情情况


建议持续关注全国疫情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防控提示。如您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进行信息登记,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当地相关防疫措施。


三、 合理谨慎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建议近期,我省群众非必需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返滇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规范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 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抗击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和保护,对家人而言是呵护与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主动预约登记,积极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 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


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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