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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两项经验将在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21-09-02 19:30来源:云南发布

    8月3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

    《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

    微信图片_20210902192256

    其中

    云南两项经验将在全国推广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云南昆明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

    推动城市智慧化运行

    云南腾冲推动主要公共场所5G网络全覆盖,建成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实现公安、交通、旅游、公共服务等信息联通应用。

    一起来了解下这两地的具体做法

    昆明市

    自2018年3月20日起,昆明市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先落户再就业。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

    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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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视觉中国

    同时,昆明市还放宽了对购房者落户限制。

    在昆明市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者,可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

    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

    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落户。

    此外,在昆明主城区租房者满足条件也可落户。

    此外,在昆明主城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三年者,可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2020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出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

    腾冲市

    腾冲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于2018年11月起试运行,该中心在全市现有视频监控资源的基础上,安装83个点位145路视频监控,对西山坝、热海路、腾泸路、文昌路等主要道路及学校、公园进行监控。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设在执法局一楼,架设18块LED拼接屏,配备城管通65部,网格小区内出现的各类问题可第一时间传送至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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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腾冲先锋”微信公众号

    腾冲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以“解决问题”为核心,通过大数据系统将所有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和网格单位整合起来,通过拉网式排查,完成了城市市政公共区域内各类设施的名称、位置、管理部门等信息模块建设,明确了各类设施出现问题的结案标准和处理时限,有力提高了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2018年、2019年

    国家发改委先后公布了

    两批试点地区经验

    云南也有案例入选

    第一批(2018年)

    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四川省泸州市、云南省曲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福建省晋江市等城市设立城市公共集体户口,解决有落户意愿但无住所人群的落户问题。其中,四川省泸州市在外来人口居住地设立公共户口,已落户7万人;云南省曲靖市在所有社区居委会设立集体户口,已落户0.5万人。

    第二批(2019年)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江苏苏州苏绣小镇、江西大余丫山小镇、安徽合肥三瓜公社小镇、天津西青杨柳青文旅小镇、云南曲靖麒麟职教小镇、吉林安图矿泉水小镇分别发展刺绣、运动休闲、乡村电商、年画、产教融合和矿泉水产业,成为承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的新空间、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