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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进一步落实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1-09-13 11:30来源:"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物流市场主体的支持,经商云南省财政厅,近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适当延长项目申报日期并酌情简化申报流程。

    一、 支持方向

    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主要支持跨区域物流网建设、城乡高效配送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双百”工程现代物流业、国际航空物流发展、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班列、跨境甩挂运输等领域。

    二、 支持方式

    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支持方向、条件的申报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见《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三、 申报基本条件

    1. 云南省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申请单位与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3A级以上资质的物流企业。 

    3. 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安全生产、企业诚信、缴纳税收、环境保护、金融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申报企业近3年内存在以上方面不良记录且已整改的,须由企业提供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完成证明材料。 

    4. 企业承诺按照云南省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有关制度、办法报送统计资料。须与商务主管部门开放共享物流信息数据。

    5. 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四、 申报流程

    (一)各州(市)商务局牵头开展本州(市)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9月21日24:00前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注册申报,并按通知附件1—4的要求和规定格式上传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3为所有申报企业必须填报上传的材料;附件4按企业申报的项目类别和《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应上传申报材料及项目申请表。按照有关州(市)财政局意见建议,项目申请表不再需要相应部门填写初审意见及盖章,各州(市)审核结果以上报省商务厅的正式审核意见为准;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商务厅审核。

    (二)各州(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当地财政局严格按照本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2021年9月30日24:00前按照网络办理流程完成网上审核,并出具正式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审核意见包括本州市拟推荐企业及项目全称、审核程序及过程等)。

    联系人及电话:肖冬丽  0871-6312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