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功能所使用的申报规范为“2018版申报项目”(如下图1)。2022年将开始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待定)。敬请相关(通过报文发送申报业务的)单位根据最新报文提前做好对接准备。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近期(元旦前后)会上线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较4.8版本调整内容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调整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近期上线2020版报关单,申报项目报文较4.8版本调整内容如下:
一 、修改报关单表头
1、 修改DataSource说明:
(1)第二位:无实际意义。使用空字符占位。
(2)增加第四位标记:标识2020报关单;
空/0:非2020报关单;1:2020报关单。
2、 修改LicenseNo(许可证编号)说明:
针对2020版报关单,该节点无需导入,其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信息需通过DecLicenseDocus(随附单证)节点导入。
二 、修改报关单表体
1、 gModel的长度,由255调整至1300。
2、 修改字段【成分/原料/组分】、【货物规格】、【货物型号】、【货物品牌】、【生产日期】说明,如上字段需分别与gModel中的共有要素【成分含量】、【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品牌】、【生产日期】保持一致,否则将使用gModel的共有要素进行覆盖。
三 、版本号调整为5.0。
详细通知以总署公告为准,具体上线时间请等待总署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报文改造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工作。
附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文格式5.0.zip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437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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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10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