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昆明海关关于在昆明和红河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通知》(云税发〔2020〕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区内企业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工作,更好服务区内企业,昆明综保区管委会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会议由昆明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主持召开,昆明邮局海关、昆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局室、云南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昆明综保区内部分企业代表参会。会议听取区内企业的代表发言,包括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申报、获批资格试点后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在会上提出的问题经发局领导和昆明邮局海关在现场一一做出回复。领导强调首先要入区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第二要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正确用好用活政策,第三规范申请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工作,会上表示将按照《昆明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联动方案》进行工作,加强海关、税局、管委会直接的信息互通及工作联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区内企业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能够更好享受国家、政府的红利优惠,进一步推动昆明综合保税区外贸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