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单位介绍并解读《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相关内容。
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介绍,此次印发的《政策措施》通过支持园区做强主导产业、提升产业层级等举措,推动各重点园区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发展新活力,成为全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全省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支持重点园区坚持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集群集约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产业园区整体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从内容看,政策措施分为4个方面,共14条。其中,促进重点园区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发展共6条,包含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打造标准化、现代化的宜居宜业园区;打造数字化智慧园区;打造集群化高端园区;打造低碳化绿色园区;打造科研型创新园区。强化重点园区资源要素配置保障共4条,包含加强创新人才培引;加强园区用地保障;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强园区融资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共1条,为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共3条,包含创新园区管理体制;赋予园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政策措施》旨在针对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不一、层次差别较大的实际,将有限资源聚焦重点、形成示范,将先行在优化提升后的国家级园区和国家级新区范围内的产业园区等18个重点园区实施,其中昆明共7家,包括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综合保税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安宁产业园区、昆明空港经济区。根据发展目标,到2025年,园区工业总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明显改善,工业总产值在全省占比较“十三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亩均营业收入、项目投资强度达到全国同类园区平均水平,培育打造2个营业收入5000亿元、5个2000亿元的重点园区。
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具体来看,《政策措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力求务实管用有效。在推进重点园区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发展方面,对园区企业数字化改造给予奖补,力争园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实现较大突破;支持园区全绿电供应,提供绿色用电凭证,打造零碳品牌;对园区内“腾笼换鸟”和企业技术改造,不新增能耗指标、建设用地指标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
同时,瞄准问题,补齐重点园区的短板弱项。土地方面,优先保障园区用地,新建工业项目和经批准实施易地搬迁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产业园区。资金方面,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园区内省级分享税收的增量部分全部返还园区所在地政府财政。人才方面,对重点产业园区新增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家给予10万元资助,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3年内每年每家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创新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从需求导向出发,《政策措施》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深化园区体制改革。具体来看,按照“非必要不保留”原则,赋权园区全链审批清单。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打造“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24小时不打烊”服务模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立园区年度评估机制,对发展好、贡献大,在全国同类园区综合排名上升明显的园区,在安排资金、项目、能耗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列为示范园区加以推广。实行优进劣出动态调整,对评估结果连续2年不合格的园区,调出重点园区名单。
会议提出,下一步,全省将抓好《政策措施》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统筹推进重点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一园一方案”原则,为每个重点园区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将指导园区用足用好政策,推动园区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