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内控风险评估、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及综合服务的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购买内控风险评估、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及综合服务”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购买内控风险评估、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及综合服务(项目代码:E1501)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三、 服务内容
(一)内控风险评估
主要针对单位层面及六大经济业务进行量化评估分析,并出具风险测评报告,主要包含以下新增部分:1.单位内控风险评估的测试、评估,撰写《内控风险评价建议书》;2.在建立、深化、细化、完善单位内控风险评估建设体系上,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法论,用于指导和推进单位开展内控建设的有效参考资料;3.风险评估采用问卷调查及调研访谈过程中进行收集资料的专业评估,结合形成风险评估建议书。
(二)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
针对综保区重点领域项目(2021年园区运营补助资金项目),1.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为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配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2.配合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发现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开展整改情况跟踪;3.配合管委会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复核等;4.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按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5.协助管委会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完成绩效目标设立及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跟踪工作开展。
(三)综合服务
1. 协助管委会完成成立以来的清查衔接工作;2.为管委会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3.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 项目资金
(一)项目金额:39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从管委会2022年部门预算“内部审计及财务咨询工作相关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财务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 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6.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7. 具有从事该项工作的有关资质。
8.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综保区管委会相关事宜和资料进行保密,维护综保区管委会的合法权益。
(二)解释说明综保区管委会提出的有关会计法规、政策等问题。
(三)及时完成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拟按照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铮 0871-63966927。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