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1-202302-41076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信息港 发布日期: 2023-02-23 18:53
名 称: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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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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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综保区管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综保区管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2022年6月7日《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昆编﹝2022﹞17号)文件精神,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拟订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规划,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促进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保税业务发展,推动昆明综合保税区网内外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有关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完成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招商合作局、公共事务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讲话精神,抢抓RCEP生效实施和中老铁路开通运营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省委“3815”战略,立足昆明综保实际,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聚焦产业补短板扬优势,围绕开放强联动畅通道,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双轮驱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聚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保税物流分拨中心”、“特色加工制造中心”,2023年外贸进出口实现两位数增长,努力建成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建设的标志性开放平台。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5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74.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177.2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921.06万元对比减少169.07,主要原因分析:预算控制数大力压缩,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申报规划范围内的税收地方留成不足部分204.36万元,优先兑现区内企业2021年度奖补资金,待2022年度需奖补企业的具体金额经审计后,申请追加并按政策兑现相应的企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74.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74.78万元,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7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921.06万元对比减少1346.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管委会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及需按政策兑现的园区运营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及区内企业奖补资金大力压减。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51.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7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8万元,与上年484.49万元对比减少9.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100.00万元,与上年4436.56万元对比减少1336.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需按政策兑现的园区运营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及区内企业奖补资金大力压减。非同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7.22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177.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该笔项目资金为滇中新区拨付至我单位的区内企业奖补资金,按相关政策要求,列入本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40.0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管委会行政运行358.67万元、房屋租赁经费33.66万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5万元、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及内部审计专项经费14.35万元、数字信息化加工专项经费10.00万元、电子政务外网专线、VPN及办公系统运维专项经费5.00万元、综保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经费补助资金35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5万元、宣传工作专项经费4.00万元、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区内企业补助资金204.36万元、保障新贸易业态规范持续发展专项经费90.00万元、中老铁路集装箱堆场、无轨站项目专项经费90.00万元、企业奖补项目评审服务专项经费20.00万元、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专项经费40.00万元及商品展示中心及航空物流基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专项经费100.00万元的支出;“201-13招商引资”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管委会2023年外出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万元;“208-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8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33.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56万元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52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3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16.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6万元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万元;“217-03金融发展支出”2113.6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贷款利息补贴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35.8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无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5万元,较上年6.78万元减少0.73万元,下降10.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6.6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7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以及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9万元,较上年5.88减少0.59万元,下降10.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10.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按比例压减“三公”经费。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17号)文件相关要求,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完善园区功能等工作设置相关绩效指标。2023年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个,为2023年综保区(空港片区)银行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113.62万元,预算绩效目标附后。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 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51.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减少12.61万元,减少19.57%,其中:办公费减少0.83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会议费减少1.00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培训费减少0.14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福利费减少0.60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减少3.31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52.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8万元,固定资产47.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569400111

附件: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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