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569401000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2022年6月7日《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昆编﹝2022﹞17号)文件精神,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拟订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规划,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促进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保税业务发展,推动昆明综合保税区网内外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有关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完成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见成效。一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基础。深化理论武装。党工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53项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把握时机抓教育。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及时考核,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纠正,一体推进“三不腐”。创新载体抓教育。摒弃以往单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方式,牢牢把握在重要节点、重要会议上组织警示教育,抓好以学促廉,让廉洁意识入脑入心,切实推进“三不”一体。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领导干部抓责任制的自觉性、责任感。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党工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昆明综合保税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2023年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监督落实的通知》等,通过“学”“防”“控”“查”“改”5个步骤压实压紧综保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持续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制定了《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昆明综合保税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2.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今年3月成立党群工作部,5月成立“两新”党委,全面构建“党工委+党建工作机构+‘两新’党建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二是选优建强队伍。贯彻落实市委“四用四不用”用人导向,不断建强人才队伍。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将组织制度优势融合到工作始终。四是突出作用发挥。组建党员先锋队,整合党建力量,加强思想宣传,强化意识形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同时,统筹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工青妇等相关工作。
3. 聚焦产业发展,拓展“2+1+N”产业布局。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的决策部署及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围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双轮驱动”、跨境电商等保税服务共同发展的“2+1+N”产业布局持续发力。一是推动保税加工增产增效。“国际标准金”项目增势强劲。扩大黄金加工产能,积极建流程、梳堵点,建立健全外发加工监管流程,用好项目专项资金打通物流瓶颈,支持企业拓展国际交易渠道,推动“滇金”成为伦敦金银协会交割品牌。深入挖掘区内“饲料加工”等项目潜能。积极对接海关,推动和锦糖业加工项目正式生产。二是拓展保税物流业务。自中老铁路开通运以来,综保区积极推进中老铁路多式联运,创新开展“中老铁路+”业务模式。三是优化跨境电商结构。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加强平台合作,发挥“拼多多”、“淘分销”平台优势,协助励奇公司拓展京东国际协同仓业务。
4. 坚持业态创新,丰富园区业务模式。一是积极谋划“跨境电商+”新业态,推动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拓展以榴莲为代表的东南亚特色水果直播销售业务。结合省内优质文旅资源和空港交通枢纽优势,探索“跨境电商+文旅购物”新业态,依托园区保税、区外配套商品展示中心功能以及区外企业丰富的旅游资源,结合综保区功能优势,通过线上购买产品,线下体验方式,将旅游和跨境电商结合起来,为园区和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点。二是落地二手车交易业务。利用昆明市获批“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优势。探索“航空+保税”业务,加强与航空产业单位对接,与昆明航空对接洽谈飞机租赁资产包转移落地昆明成立SPV公司,税收测算等事宜、与云南空港飞机维修服务公司洽谈了解目前长水机场飞机维修现状,就后期航材保税及部分保税维修发展进行研究。
5. 强化保障举措,持续提升园区管理水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一园一主题、一园一特色、一园一景观”要求,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昆明综合保税区2023年绿美园区实施方案》,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在有限的区域,精心规划,统筹推进绿美园区工作建设。在应绿尽绿的基础上,保存量抓增量,园区绿地2023年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684.43平方米,新增绿地率2.71%,园区建成区绿地率高于达先进指标11.02个百分点。加强对入区企业的把关,严防死守,拒绝引入会对园区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同时,对区内企业生产加工状况开展调查、评估与定期监测,严格落实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协助企业加快完成环保审核与认证,持续改善园区环境质量。强化绿美园区的宣传力度,利用公众号等公共信息平台多方式、多渠道、深层次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二是紧抓安全不放松,筑牢安全底线。昆明综保区认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实际。年初印发了《昆明综保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未发生因工重伤、死亡、重大火灾及生产事故等情况,圆满地完成了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和工作目标。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公共事务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合作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13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2.67万元,占总收入的77.0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7.34万元,占总收入的22.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46.37万元,下降26.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23.71万元,下降42.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77.34万元,增长1077.34%。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1〕24号)文件,争取到区内企业奖补资金1177.34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64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4万元,占总支出的6.37%;项目支出6053.24万元,占总支出的93.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1.50万元,下降7.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88万元,下降7.60%;项目支出减少477.62万元,下降7.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压减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2%。
行次 | 栏次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
单位性质 | 1 | 行政机关 | |
单位预算级次 | 2 | 一级预算单位 | |
基本支出 | 人均小计 | 3 | 29. 40 |
人均人员经费 | 4 | 25. 81 | |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 5 | 3. 5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3.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一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文件要求,拨付党政办公系统年度维保专项经费4.00万元,宣传工作经费3.50万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专项经费5.00万元,办公用房租金专项经费33.66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2.81万元,数字信息化加工专项经费5.00万元,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区内企业补助资金204.37万元,综保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经费补助资金350.00万元,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区内企业奖补专项资金1177.22万元,综保区(空港片区)银行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113.62万元。二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昆财产业〔2023〕4号)文件要求,下达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第二批)543.67万元。三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昆明市产业发展贡献奖励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23〕27号)文件要求,下达2022年昆明市产业发展贡献奖励资金2.40万元。四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昆明综保区(空港片区)2023年运营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产业〔2023〕85号)文件要求,下达昆明综保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补助资金600.00万元。五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障新贸易业态规范持续发展专项经费的通知》(昆财产业〔2023〕120号)文件要求,下达保障新贸易业态规范持续发展专项经费30.00万元。六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2023年运营管理缺口资金资金的通知》(昆财产业〔2023〕145号)文件要求,下达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补助资金968.0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7.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9%。与上年相比减少1588.79万元,下降23.1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紧张,我单位大力压减基本支出及项目经费;二是争取到区内企业奖补专项资金1177.22万元纳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301.62万元,党政办公系统年度维保专项经费4.00万元,宣传工作经费3.5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2.81万元,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专项经费5.00万元,办公用房租金专项经费33.66万元,数字信息化加工专项经费5.00万元,昆明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区内企业补助资金204.37万元,综保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经费补助资金350.00万元,昆明市产业发展贡献奖励资金2.40万元,保障新贸易业态规范持续发展专项经费30.00万元,昆明综保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补助资金600.00万元,综合保税区(空港片区)运营管理补助资金968.00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4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8%。主要用于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
16. 金融(类)支出211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7%。主要用于综保区(空港片区)银行贷款贴息补助。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万元,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万元,决算为3.8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06%,完成年初预算的7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5万元,决算为0.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94%,完成年初预算的8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万元,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5万元,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非必要不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2万元,增长45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5万元,增长42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长8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发现问题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支付以前年度转嫁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2023年公务用车除正常保养及保险外,充值加油卡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广东网商协会赴综保区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支付以前年度转嫁由综保公司列支的接待费。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3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我单位大力压减基本支出及项目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47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67万元,固定资产56.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 | 合计 | |
1 | 资产总额 | 471. 49 | |
2 | 流动资产 | 414. 66 | |
3 | 固定资产 | 小计 | 56. 68 |
4 | 房屋构筑物 | 0 | |
5 | 车辆 | 27. 64 | |
6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0 | |
7 | 其他固定资产 | 29. 04 | |
8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0 | |
9 | 在建工程 | 0 | |
10 | 无形资产 | 0. 15 | |
11 | 其他资产 | 0 | |
填报说明: |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5.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6.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 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0569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