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组织机构职能职责
中共昆明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管委会),为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昆明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昆明综合保税区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对外开放合作等经济发展工作。
(三)培育壮大贸易业态,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建设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和线上平台,促进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保税业务发展。
(四)推动昆明综合保税区网内外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昆明综合保税区与自贸区、滇中新区、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口岸等省内外开放区域和平台的联动发展。
(五)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有关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做好园区网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园区服务水平。
(六)完成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管委会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昆明综合保税区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安排和会议纪要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负责财务会计、经费预算、资产管理、内审内控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负责昆明综合保税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指导管委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事务局
负责研究拟订昆明综保区发展规划,推动专项规划拟订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海关等有关部门,推进综保区口岸功能开发,拓展相关业务;负责协调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等工作;负责管委会对外新闻宣传、全面深化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安全(边境安全机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卫生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区内区外社会事务和公益事务涉及的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自贸事务局)
负责昆明综保区产业政策研究起草,产业培育、开发,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和兑现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相关工作,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开展外贸运行分析等;负责推动保税服务、保税加工等保税业务发展;负责推动网内外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与其他开放区域和平台的联动发展,协助开展海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做好区内企业服务,负责对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业务指导、监管考核;自贸事务局负责昆明综保区经开片区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有关工作,具体工作由昆明经开区商务金融局承接开展,促进昆明综保区、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协同联动发展。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商合作局
负责综保区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投资环境和综保区形象的宣传推介、编制招商计划、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储备库及项目包装;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接洽、推介、引进、协调和跟进工作,为投资商提供投资环境考察、投资导向说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分析,提高利用内外资水平;负责开展与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会展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联系、合作与交流;负责承办与综保区招商引资有关的会议会展活动;负责综保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及日常维护;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 人员编制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22名。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正处级)、副职领导职数4名(副处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