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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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1-202506-502374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信息港 发布日期: 2025-06-17 19:42
名 称: 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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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5-06-17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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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询价人为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 项目名称: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 项目概况:为保障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零星项目的顺利开展,现需选聘一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按照询价人要求组织开展零星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本项目累计服务费用约10万元。

三、 服务范围:选聘一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按照询价人要求组织开展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零星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单个项目委托书的形式进行委托。

四、 服务周期:暂定1年6个月(完成询价人2025年7月—2026年12月31日所委托的全部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为止)。

五、 服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昆明市的其他相关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六、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报价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并能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无需提供(报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无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报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由报价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成交后,经询价人查询若成交人存在以上相关记录,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拟派项目主要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报价人承诺书。

七、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八、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长水国际机场新320国道旁昆明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7楼702室)。

九、 报价文件包含资料: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信誉情况承诺书、拟派项目主要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报价人承诺书。(所有资料按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填写,要求盖章签字处加盖公章及签字或盖章。)

十、 报价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贰份,报价单位应将所有报价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外层封套并盖公章。

十一、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下浮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人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报固定下浮比例,本项目固定下浮比例必须大于20%,否则其报价文件做否决处理。

最终造价服务费结算时,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规定计算后作为基数×(1-合同固定下浮比例)进行计算,报价人的报价(固定下浮比例),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备注: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任何成效附加费。

十二、 成交原则:本项目最终将选取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根据所提供的报价文件综合比较后确定成交人。

十三、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昆明综合保税区开发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长水国际机场新320国道旁昆明综合保税区5088号8楼

联 系 人:樊工、凌工

联系电话:0871-67151568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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